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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2 第02版:农发行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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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支行签订委托代理现金业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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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乐至县支行与中国农业银行乐至县支行签订《委托代理现金业务合作协议》,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现金收付业务委托当地农行办理,精简了现金收付、整点和现金寄库等业务环节,降低和规避了业务营运风险,节约了库存现金安保、寄库等费用,有效提高了业务经营效益。 今年,乐至县支行与当地某行的款箱寄库协议即将到期,且该银行不再寄存他行款箱。9月中旬,该行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分析了当前现金收付和现金寄库业务的风险因素,达成了委托代理现金收付业务的共识。行长亲自联系协调相关商业银行,取得意向性同意后,责成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副行长主动与农行乐至支行协商谈判,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最终达成一致意见。9月30日, 该行将此项委托业务上报资阳市分行。市分行经研究后原则同意,并正式行文向四川省分行请示。10月23日,省分行正式批复同意乐至县支行办理该业务,并要求其做好协议签订工作,防范各类风险。 11月20日,经过充分准备后,乐至县支行召开银企座谈会,与10户在该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客户法人代表就委托农行代理现金收付业务的基本事项以及代理现金收付业务的操作流程进行了充分交流与沟通,取得了全体客户法人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会后,该行客户业务部和会计结算部密切协作,积极主动与农行对口部门和经办网点联系衔接,指定落实双方具体经办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11月24日上午,该行组织相关人员将库存现金全额送存农行,正式开启了现金收付业务的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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