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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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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明年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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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冯川叶)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9月26日表决通过《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粮食生产方面,条例规定,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鼓励、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社会各界通过代耕代种、认筹认种、订单种植等方式,恢复撂荒地用于粮食种植等农业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扶持粮食作物良种培育、生产、更新和推广使用,加强粮食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和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救灾备荒粮食作物种子储备制度,提升供种保障能力。 条例规定,粮食经营者运输粮食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减少粮食运输损耗,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作为食用用途粮食的运输和装卸,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因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受到污染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置,不得流入口粮市场或者用于食品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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